省排污权交易中心召开技术讨论会
发布日期:2013年04月27日
浙江省环境保护厅
为进一步完善浙江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,根据省环保厅相关要求,4月23日,交易中心在杭州召开了《浙江省排污权储备和出让管理暂行办法》等研讨会,省财政厅、省物价局、省环保厅总量处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。
会上,总量处和交易中心分别向与会代表介绍了《浙江省排污权储备和出让管理暂行办法》和《浙江省主要污染物初始排污权核定技术规范(试行)》编制的目的、依据和过程。与会代表就两个文件的主要内容展开了充分的交流和讨论。会后交易中心将认真梳理与会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,修改完善,争取早日出台,这将对深入推进我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,开展初始排污权指标核定以及排污权收储管理工作具有重要意义。